新一份《施政报告》提出加快发展北都专属法律。发展局争取明年内完成立法工作,专属法例包括授权政府成立法定园区公司。园区公司全资由政府拥有,但分红留有弹性,视乎并发展计划。他举例指,参考机管局曾有对政府分红,但及至扩展三跑、机场城市面发展时,则可予暂停分红。
  此外,园区公司的专项拨款须获立法会批准。监管及透明度方面,预期其董事局有适当政府、公司、业界代表,并设有监察准入机制,加上公司年报等交代机制,可见有一定程度透明度。
  将来园区公司将由政府主导产业方向,政府会透向设立服务合约列出限制;透过股份同股不同权,甚至加入否决权的方式把关,将反映多用市场资金推动产业发展目标。
  至于促进产业和投资的“优惠政策包”,他指出,将为不同企业度身订造,重申整体要视乎所引入企业技术;所衍生就业机会;业界群聚效应及经济贡献等。
*“1.5级开发”市场反应正面*
  《施政报告》指出,政府会参考内地“1.5级开发”概念,其中就洪水桥商业用地实施“分阶段开发”模式,例如初期先建营运零售、娱乐等低密度设施。洪水桥站附近土地可快速平整,惟铁路站要2030年才所用,因此先行加入商业用地试点合理。他亦披露,有关方桉市场反应正面,形容附合实际环境。
  直接批地方面,以往亦有直接批出大学用地等例子。此后,北都区批地会视乎企业优势及潜在对本港经济效益,加上会由财政司司长推荐。
《经济通通讯社18日专讯》